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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资按百分之七十结算,是否合法?

发布时间:2026-06-11 | 作者:吴亮律师 15555555523(微信同号)
关于工厂急辞时工资按百分之七十结算是否合法的问题,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。如果您在急辞时已提前30日(试用期提前3日)书面通知工厂,工厂按百分之七十结算工资不合法,应全额支付劳动报酬;若您未提前通知且工厂能证明因您急辞造成实际损失,工厂可从工资中扣除损失,但扣除后剩余工资不得低于百分之七十,此时按百分之七十结算可能合法;若工厂无证据证明损失却直接按百分之七十结算,则不合法。1.若您已提前30日(试用期提前3日)书面通知工厂,工厂按百分之七十结算工资不合法,需全额支付您的劳动报酬。2.若您未提前通知且工厂能证明因您急辞造成实际损失,工厂可从工资中扣除损失,但扣除后剩余工资不得低于百分之七十,此时按百分之七十结算可能合法。3.若工厂无证据证明因您急辞产生损失,却直接按百分之七十结算工资,该行为不合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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